2023-02-22
各系,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及结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3年清理项目2020年立项的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列入2023年度清理范围,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务必抓紧做好项目结项工作,及时提交验收结项申请(3月、7月、11月共三次可提交验收结项申请)。逾期未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项,并追回项目经费,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列入本年度清理范围的项目,无特殊原因的,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延期申请。二、省社科规划办受理结项申请时间及要求1、省社科规划办每年3月、7月、11月三次集中受理项目验收结项申请,其他时间不受理验收结项申请。2、2021年(含)之后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符合结项要求的也可在上述省社科规划办受理结项申请时间提交结项申请材料。3、各类型项目的结项要求参见附件1。三、结项程序及要求:1、系统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社会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3.10:8010/)按要求填写、提交结项申请材料。如系统审核有误需要退回修改的,需在3天内重新提交。具体要求如下:(1)